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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时讯: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微信通知

来源:互联网    时间:2023-06-21 14:19:52

1、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应当遵守的规定:一、秘密载体的制作制作秘密载体,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,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,绝密级、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。

2、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、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3、磁介质、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。

4、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。

5、二、秘密载体的收发传递传递秘密载体,应当包装密封;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、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。

6、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秘密载体时,应当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、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,信封的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。

7、使用袋子封装时,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,袋口应当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。

8、收发秘密载体,应当履行清点、登记、编号、签收等手续。

9、三、秘密载体的使用收到秘密载体后,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、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,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,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。

10、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,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,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秘密载体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。

11、四、秘密载体的保存保存秘密载体,必须由本单位的保密室保存。

12、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,并由保密员管理。

13、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,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。

14、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、核对,发现问题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。

15、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,应及时如数清退,不得自行销毁。

16、五、秘密载体的销毁销毁秘密载体,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,并履行清点、登记手续。

17、销毁秘密载体,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。

18、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,必须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销毁;送造纸厂销毁的,应当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,并由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。

19、扩展资料:国家秘密载体使用收到秘密载体后,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、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,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,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。

20、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,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,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秘密载体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。

21、2、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必须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;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,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。

22、3、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,应当办理登记、签收手续,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。

23、4、传达国家秘密时,凡不准记录、录音、录像的,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。

24、5、复制秘密载体,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:(1)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,必须经密级确定机关或上级机关批准;(2)复制制发机关、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、秘密级秘密载体,应当经本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;(3)复制秘密载体,不得改变其密级、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;(4)复制秘密载体,应当履行登记手续;复制件应当加盖本单位的公章,并视同原件管理。

25、6、汇编秘密文件、资料,应当经原制发机关、单位批准,未经批准不得汇编。

26、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、资料时,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、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;确需改变的,应当经原制发机关、单位同意。

27、汇编秘密文件、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,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。

28、7、摘录、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.应当按原件的密级、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。

29、8、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,应当符合下列要求:(1)采取保护措施,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;(2)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,并有二人以上同行;(3)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;因工作确需携带的,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,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;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。

30、9、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;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、秘密级秘密载体出境的,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。

31、 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出境,按前款规定办理。

32、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-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百度百科--国家秘密载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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